常見問題

更新日期:
113-04-23
發布單位:
金融與菸酒管理科
類  別:
1999
問題 
申請酒精製造業者、酒精進口業者之設立應向何單位辦理?
解答 
1、應檢具相關文件向財政部申請許可。
2、相關申請書請至財政部國庫署(https://www.nta.gov.tw/)「業務導覽」—「菸酒管理」—「菸酒管理業務」—「菸酒業者申請須知及書表下載」—「菸酒業者管理書表下載」項下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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