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版選單

    常見問題

    更新日期:
    113-04-23
    發布單位:
    金融與菸酒管理科
    類  別:
    1999
    問題 
    菸酒廣告或促銷應注意事項?
    解答 
    1、酒之廣告或促銷,應明顯標示「禁止酒駕」,並應標示「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」或其他警語。違反者,將依菸酒管理法有關規定處以罰鍰。
    2、菸之廣告或促銷限制,依菸害防制法之規定。
    瀏覽人次:614 人    更新日期:113-04-23

地址:300191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2樓 【地圖】
電話:03-5216121
傳真:03-5265993
為民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8:00~12:00,13:00~17:00  本網站支援IE 9以上、Chrome及Firefox、edge瀏覽器,建議使用螢幕解析度1024x768可得到最佳瀏覽效果。
瀏覽人次:342990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