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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常見問題

    更新日期:
    113-04-23
    發布單位:
    金融與菸酒管理科
    類  別:
    1999
    問題 
    民眾可否產製供自用之菸酒?
    解答 
    1、產製私菸:成品及半成品合計每戶未逾5公斤,且供自用者免罰。
    2、產製私酒:成品及半成品合計每戶未逾100公升,且供自用者免罰。
    瀏覽人次:663 人    更新日期:113-04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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